为进一步贯彻市政府助企政策措施,做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减免工作,确保减免租政策落实到位,南宫NG·28有限公司充分考虑疫情影响,就租金减免有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:
一、申请截止时间
最终承租方提交申请截止日期由2022年5月31日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,逾期未申请的视作放弃。市国资委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二、其他事项
1、本公告与南宫NG·28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、4月27日发布的《南宫NG·28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公告》、《南宫NG·28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补充公告》中如有不一致之处,以本公告为准。
2、本公告由南宫NG·28有限公司负责解释。
特此公告。
南宫NG·28有限公司
2022年6月24日